海口每家限养犬一只
2008-08-28 00:00:00 浏览:32来源://w129257.chailiwu.com/
8月27日午后,云南佛山市市公安机关局否认,9月1日起,海口居民每户只能养一只狗;禁止饲养藏獒、德国牧羊犬等二十九种烈性犬、大型犬;母狗产狗崽后自狗崽出生之日起45工作日,由养犬人自己进行解决或送交犬类收容单位。
9月1日着手进行的《海口市市县城养犬操作条列》,对养犬举动颁布限养机制。村民养犬,每家限养1只;严禁在政府部门、医院口腔科(宠物鼠三甲医院以外)、中小学(含小班早教机构)、单位员工集体宿舍等区域养犬;对藏獒、德国牧羊犬等二十九种烈性犬、大型犬(指犬高已超50多厘米或体长可超过60理米的犬只)不可以繁殖。登记表的母狗产狗崽的,养犬人会狗崽刚出生哪日起45工作日自动治理或送交犬类收容贷款机构。
,并按照《管理条例》,9月1日至12月31日是大家注册养犬登記工作的法定法定期限,多于此法定法定期限并没有注册养犬登記的,2009年1月1日,中国公安部部将遵循涉及法规酌情定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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